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59
【资料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5 日召
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过程中,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
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0,498,32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办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由 6.426 万股调整为 9.5748 万股,回购价格由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7 月 9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首次授予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9 日为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合计向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7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50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3.56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0.01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
应报告。
(八)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
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过程中,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
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0,498,320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9 股。故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事项的,公
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公式如下:Q
=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
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调整后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Q=6.426×(1+0.49)≈9.5748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事项的,公
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公式如下:P
=P0÷(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34.2741÷(1+0.49)≈23.002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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