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我国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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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自《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发布以来,长江保护修复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干流国控断面连续3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根据《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在确定考核基数之后,将于2025年开展第一次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
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88.2%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定界立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稳步推进;累计排查6万公里河湖岸线,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4.2万余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1703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解决污水管网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752个;存在环境问题的1164座尾矿库中,1054座完成整改;江苏、江西、湖北、湖南、贵州等沿江5省份印发实施总磷污染控制方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刘友宾表示,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确定了50个考核水体,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水生态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级。《评分细则》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2022-2024年在长江流域17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确定考核基数,2025年开展第一次考核。
“我们将积极稳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引导地方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刘友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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